毕业生离校后的注意事项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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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后的注意事项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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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07-06-14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力学教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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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后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
2、毕业生在离校后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报到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例如证件遗失、单位拒收、疾病等)请及时通知单位和学校。超过三个月未与学校联系,或未按单位要求按时报到者,将被视为毕业生本人不服从就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对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派回家庭所在地的毕业生,应持《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回家庭所在地人事局(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等)报到落户。一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凭有效接收手续及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返校,由学校予以调整就业,但不纳入下一届毕业生就业。
4、对于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以灵活方式就业不能由单位办理户口、档案的毕业生,其报到证、户口和档案都按派回原籍处理。一年内落实到解决户口、档案单位的,由学校予以调整就业,但不纳入下一届毕业生就业。对于已申请户口、档案留校保管一年的,一年内未联系到接收户口、档案的单位或部门的,应主动并及时到校办理有关手续,回原籍报到落户。超过一年保管期不按时回校办理手续的,户籍科和档案馆不再为其提供免费服务,引起的各种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5、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要按《报到证》的期限或单位的报到要求及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落户。报到后或离校三个月内与用人单位发生协议纠纷的,应及时与单位协商处理,必要时应向学校反映有关情况,咨询有关政策。超过三个月不到单位报到,也不向学校反映情况的学校不再受理其就业有关事宜。
6、因以往学生毕业后户口遗留问题较多,所以毕业生要特别注意自己的户口问题。凡毕业生离校时不到学校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不到用人单位(或地方主管部门)报到或报到后未落户即离职等原因,将造成毕业生无户口(即所谓的
"黑户
"),发生此类情况毕业生应及时向学校或有关户籍部门咨询,争取早日解决。否则拖延时间较长学校将无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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