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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2级研究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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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2级研究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新闻类型:研究生教学    发布时间:2013-03-14 10:38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刘颖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级全日制学术型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的统一安排,我校定于32729日在九里校区2012级研究生采集学历图像信息(具体时间见后)。

 

一、教育部自2001年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为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委托新华社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图像信息的采集和制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四川省内学校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由新华社四川分社负责。

 

二、本次采集的学历图像信息涉及毕业证书的制作等重要环节,需学生本人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研究生证)参加拍摄。着装要求:建议穿深色、有领正装,不穿与肤色相近的颜色及与背景相近的蓝色上衣;头发不遮挡眉毛及耳朵,不戴镜片反光较重的眼镜;不得穿毛领、吊带服装,不得佩戴项链、耳环等饰品。

 

三、根据教育部、新华社 [2002]5号文件要求,收取拍摄制作成本费15/人(含照片二寸4张、一寸8张),由学生自备零钞,照相时交给工作人员。

 

四、 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学生可于531自行到新华社四川分社补拍(或其他省份的新华社分社补拍),具体拍摄地点届时将在新华网四川频道(www.sc.xinhuanet.com)(或其他省份频道)图像信息采集栏目中通知。图像电子文档和纸质相片由学生本人保管,待毕业时使用。

 

五、请所有参加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于采集60天后登陆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对采集的本人图像信息进行校对,并及时提交校对结论。因未上网开展核对工作而造成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无图像或图像错误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学历图像采集具体安排

 

 

 

葡京集团娱乐网址394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