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选课时间
选课阶段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备注 |
第一次网上选课 |
2006年6月8日 |
2006年6月16日 |
本学期16周开始 |
第二次网上补选 |
2006年9月15日 |
2006年9月24日 |
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末开始 |
第三次书面调整 |
2006年9月27日 |
2006年9月29日 |
下学期开学第三周 |
每日时间/选课地点 |
0:00-24:00限于本校能上校园网的地点。 |
二、注意事项
1、选课前,各院系必须组织导师对学生进行专门指导,让学生了解下学期培养计划,并根据学生情况指导学生选课。
2、学生如对培养计划有疑问请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如对选课、选课流程、选课规则、选课处理等相关疑问请到学校教务科咨询。
3、为了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证每个学生按培养计划修读课程,由教务处排课后,学生再选课。本次(包括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初)总共选课次数为2次。第一次进入选课系统时,系统将自动提示优选必修/限选课程的教学班,必修课程正常情况请全部选择,为了避免上课时间冲突及保证一定能选上必修课程,请勿选择非优选的教学班;限选课程根据培养计划要求,并在导师指导下按需选择,特别是分方向的专业(如土木、机械等),一定要了解清楚之后再选择;其它课程可在课表中查询到之后选择。选课结束后教务处对选课数据进行处理,并在第18周公布。
4、请务必注意:因课表要根据学生第一次选课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低于规定人数的限选课、选修课将在第一次选课后停开,要求学生要高度重视选课,必须进行第一次选课。第一次选课期间没进行选课的学生,第二次选课时,其优先级别为最低,并在第三次书面调整阶段不予处理。第三次书面调整选课仅限于处理“前两次已经选课,但由于该课程教学容量限制没有选上,或因停开而需调整的课程”的情况,其余情况不予处理。第三次书面调整时间结束后,不再进行增、删、改选课程。所有年级第12周的退课取消。
5、2003、2004、2005级学生最高学分限制为35学分(部分特殊专业除外),具体每个人的最高学分限制请登录选课系统中查询。如果需要超学分修课,请查阅《本科教育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后,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到教务网下载、填写《超学分申请表》,并在开学前第一周之内交至教务科(犀浦校区交至教学楼1209房间),逾期不予办理。
6、实验类、体育课程,必须首先在学校教务网上选上该门课程,然后必须再到物理实验室或体育部的相关网上选择具体的实验时间或者体育项目。必须同时选上课程和具体实验(项目),期末考试的成绩才有效。
7、新增课程(重修课程)请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末在网上选课,具体安排请见下学期开学的相关通知。
8、选择优选的必修课程不需要投入权重分,限/选修课程请参照选课人数投入适当的权重分。
9、本通知及相应选课办法的所有解释权在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