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06-2007学年第2学期选课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做好相关组织和指导工作。
一、 选课时间
选课阶段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备注 |
第二次网上选课 |
2007年3月9日 |
2007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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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书面调整 |
2007年3月19日 |
2007年3月23日 |
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九里校区交行政楼219房间;
犀浦校区交1209房间 |
二、注意事项
1、选课前,各院系必须组织导师对学生进行专门指导,让学生了解本学期培养计划,并根据学生情况指导学生选课。2004、2005、2006级学生的学费是按照所修读课程的学分进行计算,请务必了解清楚课程的类型及收费标准之后再进行选课。
2、学生如对培养计划有疑问请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如对选课、选课流程、选课规则、选课处理等相关疑问请到学校教务科咨询。
3、请务必注意:第一次选课期间没进行选课的学生,第二次选课时,其优先级别为最低,并在第三次书面调整阶段不予处理。第三次书面调整选课仅限于处理“前两次已经选课,但由于该课程教学容量限制没有选上,或因停开而需调整的课程”的情况,其余情况不予处理。第三次书面调整时间结束后,不再进行增、删、改选课程。
4、2004、2005、2006级学生最高学分限制为35学分(部分特殊专业除外),具体每个人的最高学分限制请登录选课系统中查询。2003级学生可选最高学分为50学分(包括毕业设计学分),如果需要超学分修课,请查阅《本科教育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后,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到教务网下载、填写《超学分申请表》,并在开学后第一周之内交至教务科(犀浦校区交至教学楼1209房间、九里校区交至行政楼221房间),逾期不予办理。
5、实验类、体育课程,必须首先在学校教务网上选上该门课程,然后必须再到物理实验室或体育部的相关网上选择具体的实验时间或者体育项目。必须同时选上课程和具体实验(项目),期末考试的成绩才有效。
6、新增课程(重修课程)请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在网上选课,具体安排请见相关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