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如在此前已随堂进修过一些课程,且考试时间不超过四年者,可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202.115.66.19)打印原始成绩依据到本人所考取院系提出成绩转录申请(无固定格式,申请的内容包括本人姓名、进修时学号和专业、入学时学号和专业),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通过后,可予转录成绩并免修该课程。需转录成绩者请在2009年10月30日之前将转录申请交到本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处。另按文件规定,其中原必修环节中的形式与政策、体育课、科研(教学)实践和学术报告(或文献阅读)成绩不予转录。因故未选课或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而造成的成绩缺失,其责任自负。请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员务必在2009年11月7日前将相关登记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附件1:
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