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已经下达,具体内容如下:
(1) 核实各院系2011-2012第一学期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在系统中修改课程信息,将修改后的课程计划以书面形式于6月2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 注意事项:
① 系统中各院系的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补充完整,否则将无法排课,《专业实践》任课教师为各院系的教务员。
② 编辑课程的时候注意 : 课程开课周次全为1-17周,如果限制人数为:“0”,则为不限制选课的人数,教室类型必须准确,排课的时候是一一对应,比如:如果课程选择为“普通教室”,则排课的时候只能安排在普通教室,不能排到其他任何类型的教室。
③ 如需添加上课教室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请勿自己操作。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