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为进一步使我校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特做以下规定: 1.博士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且经导师审定论文(初稿),同意提交答辩,并已达到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要求者,可向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审。 2.博士生从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网址::)下载《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意见书》和《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由博士生本人认真填写其中的“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等,并请导师填写“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学术评议书”后,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3—5位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博士学位论文(初稿)进行预审,预审小组成员应尽量包括参加过开题报告及中期总结报告的专家。 预审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预审专家应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总结报告及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对学位论文创新性和学术水平以及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进行审议,做出评价,并详细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意见书》。 3.预审合格的博士生,可在论文修改完善定稿后到校学位办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同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审意见书》、《申请博士学位审批表》、博士学位论文原件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可含2份正式录用通知),由校学位办审核。 4.经校学位办审核符合送审条件的博士学位论文,可从研究生院学位办主页(网址::)下载《葡京集团娱乐网址394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按要求录入双面打印5份,并去校学位办指定地点复印博士学位论文。先只复印5份论文送审,把博士生姓名和导师姓名用符号代替,以便按“双盲”要求进行同行专家评阅。其中2份同行专家评阅由校学位办组织进行,另外3份同行专家评阅由院、系指定的答辩秘书,从院、系建立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库里,抽取8名专家,提供《博士学位论文同行评议建议专家名单》,报校学位办审批,并由答辩秘书负责组织进行。所有通迅评审结果均直接寄至或密封送达校学位办。 5.同行专家评阅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实行1票否决制,同行专家评阅中只要有专家认为论文没有创新性成果或者创新性不明显,应暂缓安排该论文的答辩。要求在3至6个月内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由校学位办对博士学位论文组织复审。通讯评审全部返回无异议后,通知答辩秘书到校学位办领取答辩材料和办理答辩手续。 领取材料清单如下: ①同行评议意见综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