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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1级研究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3-12-20   点击:[]

关于进行2011级研究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新闻类型:研究生教学    发布时间:2012-03-26 17:42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培养办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1级全日制学术型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根据新华社四川分社的统一安排,我校定于4月9日至11日为2011级研究生采集学历图像信息(具体时间见后)。

一、教育部自2001年开始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为保护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及其毕业生的利益,维护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严肃性,教育部委托新华社中国图片社负责学历图像信息的采集和制作,以确保上网图像信息的规格、质量和国家人才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和安全。四川省内学校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由新华社四川分社负责。

二、本次图像采集,学生本人直接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或研究生证)参加拍摄,无须填涂机读卡。我校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分别进行拍摄(具体时间见后),对人数较多的院系,可由各学院在指定时间内根据学生的空余时间分段安排拍摄(每小时200人左右)。

三、根据教育部、新华社 [2002]5号文件要求,每位学生收取拍摄制作成本费15元(照片二寸4张、一寸8张),由学生自备零钞,于照相时交给指定工作人员。

四、因各种原因无法参加本次图像采集的学生可于每年3至5月自行到新华社四川分社补拍(或其他省份的新华社分社补拍),具体拍摄地点届时将在新华网四川频道(www.sc.xinhuanet.com)(或其他省份频道)图像信息采集栏目中通知。个人自行收取相片的电子文档和纸制相片并收藏好,待毕业时使用。

五、图像采集具体安排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00

时间

参加图像采集单位

地点

4月9日上午

土木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力学与工程学院

九里校区

逸夫馆4105

4月9日下午

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4月10日上午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不含MBA)、数学学院

4月10日下午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体育部

4月11日上午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牵引动力国家重点实验室、政治学院

4月11日下午

MBA中心、艺术与传播学院、建筑学院

注:漏拍学历照片的往届研究生以及2011年10月未参加学历照片拍摄的2011级艺术与传播学院和建筑学院的研究生也可参加本次集中拍摄,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拍摄现场。

葡京集团娱乐网址394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三月廿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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