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已进入研究生论文答辩高峰期,为了保证每一位毕业研究生其毕业证书能够顺利进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现将电子注册工作中的相关规定告知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管理规定: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两个完整的学年。因此,毕业证书上书写的毕业时间必须在第二学年的6月1日之后(含6月1日)才被认可为完整的两个学年,其证书才能进行学历电子注册。请各培养单位及时提醒2010级硕士研究生,尤其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安排好论文答辩时间。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四月廿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