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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小康工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力学   日期:2014-04-23   点击:[]


关于开展2013年“小康工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新闻类型:本科教学         发布时间:2013-12-10 00:00    来源:力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更新:学生工作组 


                    关于开展2013年“小康工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学生工作组: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我校设立“小康工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学生。现将2013年“小康工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学金基本情况

(一)奖励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奖励本科生35名,每人3000/年。

(三)申请条件

  1. 1.申请者必须是在校全日制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

  2. 2.诚实守信、勤奋、品行端正、积极主动,且前一学年成绩优秀,两学期均获得校综合奖学金;

  3. 3.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 4.积极参加科创活动,具有一定科创能力;


  5.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有良好的表现;


  6. 6.重点评选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专业学生;

  7. 7.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8. 8.毕业后有志于加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学生优先考虑。


  9. 二、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开启评选批次阶段(1210日)

各学院学生工作组做好评选相关准备工作后,在扬华素质网评奖评优管理系统中,开启“2013年小康工业奖学金评选”批次,开始评选工作。

(二)学生网上提交申请阶段(1211日—1217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登录扬华素质网,在评奖评优管理系统奖项申请处选择相应批次和奖项,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同时根据学院要求将书面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


(三)辅导员审核推荐与学院审批推荐阶段(1218日—1224日)


按照本学院评选进度安排,学院截止学生申请,进入辅导员审核推荐与学院审批推荐阶段。

辅导员老师登录系统,根据评选条件和办法(见附件),对照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对所管班级学生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同学推荐到学院。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办法,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产生本学院“小康工业奖学金”推荐人选。


学院审批完成后,对2013年小康工业奖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并在系统中“批次管理”处将推荐人选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四)学校审核评审阶段(1225日—1231日)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提交的2013年小康工业奖学金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审核,组织评审会评出最终获奖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三、各学院可推荐名额


学院


可审批名额

学院

可审批名额

机械


7

生命

1


材料

5

经管

1


土木


3

建筑

1

信息

3

公管

1

电气


3


物理

1

交运

3

数学

1

地学

3

政治

1

艺传

2

力学

1

外语

2

心理


1


茅院

2

————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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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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